承銷商登記-首次於本公司承銷前
一、辦理承銷證:需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、公司負責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公司負責人大頭照三張。
二、提供承銷保證金:一日抵押額,依照每天平均購買頭數 計算承銷保證金額度。
三、保證金種類:需配合本公司至金融機構辦理設定。
承銷人保證金擔保作業辦法
中華民國108年06月29日第三次董事會第五號案修正
第一條 雲林縣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為確保承購毛豬交易 安全,訂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規章適用對象為向本公司購買毛豬之承銷人。
第三條 購買毛豬之承銷人分類如下:
(一) 公司行號之冷凍廠商。
(二) 外縣市大承銷商。
(三) 於公司屠宰之縣內大承銷商。
(四) 於公司屠宰之外縣市大承銷商。
(五) 承銷淘汰毛豬之承銷商。
(六) 除第一款至第四款外之承銷商。
前項所稱大承銷商,係指每日向本公司購買三十頭毛豬以上。
第四條 依本公司業務章程第六條訂定保證金額如附表。
前項附表所稱一日抵押額即一日購買額。
一日抵押額 = 每日平均頭數(承銷商)* 十年平均價(頭)。
第五條 保證金種類如下:
(一) 現金。
(二) 設定質權予本公司之銀行定期存款單。
(三) 銀行書面連帶保證。
第六條 本規章經董事會通過,報主管機關備查後生效。
承銷人保證金擔保作業辦法